父母親有腦梗、高血壓,自己給自己買了重疾險,業(yè)務員在健康告知家族史那欄選了否,合適嗎?
謝邀!看樣子,已經承保了吧?估計是,保費一定很貴吧?是不是也推薦了住院險呢?花很少的錢,可以報銷的很多。既然已經承保了,一部分人的做法是補充告知。補充告知的結果,有可能一、拒保,把已經收了的保費退回來;二、加費或除外責任;三,對承保沒影響。既然已經承保了,還有一部分人的做法是由他去吧,反正已經承保。如果兩年內出險,保險公司不給賠,就跟他們鬧,跟他們說“你們的業(yè)務員當時給我選的”。
既然已經承保了,還有一部分人的做法是,熬過兩年,如果出險了,保險公司必須給賠。實踐中,有過一個客戶,給孩子買保險,已經承保。不知哪天看到有個健康告知,想起自家孩子有過肺炎住院,想著告知一下吧。告知后,保險公司下發(fā)函件,讓去做了一系列檢查。結果,倒沒有拒保,而是延期一年投保。每個人實際情況不同,保險公司審核后決定也不一樣。
很多人會說到兩年不可抗辯條款,把條款貼這里,大家都了解一下,您自己決定怎么辦吧?!侗kU法》第十六條 :【如實告知義務】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guī)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guī)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30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2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fā)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kU人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保險事故是指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