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購進白酒生產藥酒增值稅消費稅如何征收
- 2,白酒消費稅的納稅環(huán)節(jié)
- 3,批發(fā)白酒是交增值稅還是交消費稅
- 4,白酒消費稅怎么算
- 5,在香港購買香煙和酒類進入內地需要交稅嗎怎么交比例多少 搜
- 6,酒的稅率是多少
- 7,我公司向白酒生產廠家購買白酒自行灌裝并以自已的白酒商品名稱
- 8,貼牌酒如何繳納增值稅
- 9,酒類消費稅問題
- 10,購進用于生產的已稅白酒能否抵扣繳納的消費稅
1,購進白酒生產藥酒增值稅消費稅如何征收
按規(guī)定稅率計算銷項稅,按實際進項稅抵扣進項稅后交納。
2,白酒消費稅的納稅環(huán)節(jié)
【法律分析】白酒是在生產環(huán)節(jié)征收銷售稅,不過納稅環(huán)節(jié)中,生產環(huán)節(jié)征收的消費稅的計稅依據(jù)是銷售額,所以企業(yè)計算消費稅的時候是根據(jù)出廠價格來計算消費稅。消費稅計稅上的生產環(huán)節(jié)不是指正在生產,而是指工廠銷售環(huán)節(jié)。白酒是在生產出廠銷售環(huán)節(jié)繳納消費稅。 白酒的消費稅=不含稅價款*20%+銷售數(shù)量(斤)*0.5。 計提消費稅的賬務處理是,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八條 消費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根據(jù)條例第四條的規(guī)定,分列如下:(- -)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的,按不同的銷售結算方式分別為:1.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或者無書面合同的,為發(fā)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2.采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為發(fā)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的,為發(fā)出應稅消費品并辦妥托收手續(xù)的當天;4.采取其他結算方式的,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jù)的當天。
3,批發(fā)白酒是交增值稅還是交消費稅
交增值稅
批發(fā)白酒交增值稅,消費稅在工廠銷售環(huán)節(jié)已征
你批發(fā) 就相當于是購買 要交增值稅進項稅
4,白酒消費稅怎么算
法律分析:白酒消費稅是屬于復合計征的,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0%。稅費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五條 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以下簡稱復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人民幣計算銷售額。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計算。第六條 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第七條 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shù)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5,在香港購買香煙和酒類進入內地需要交稅嗎怎么交比例多少 搜
進入中國海關,香煙400支(2條)免稅;12度以上酒類1.5升免稅。超過部分,50% 稅。
你好!其實只要數(shù)量不大,是可以不用交稅的。如有疑問,請追問。
sdf
每次兩條,從香港回來免稅,進香港去,3包免稅
6,酒的稅率是多少
酒的稅率是:1、白酒稅率20%加0.5元/500克(或500毫升);2、黃酒240元/噸;3、甲類啤酒250元/噸,乙類啤酒220元/噸;4、其他酒10%。消費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jù)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吨腥A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及與納稅程序有關的情況。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納稅人依法享有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權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對稅務機關所作出的決定,享有陳述權、申辯權;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shù)葯嗬?。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控告和檢舉稅務機關、稅務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
7,我公司向白酒生產廠家購買白酒自行灌裝并以自已的白酒商品名稱
我這樣子屬于自行加工生產并銷售白酒了。按以下公式計算消費稅:銷售價格*20%+0.001元*克數(shù)樓上說的是白酒經銷商。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33號)第四條“關于調整稅目稅率”第(四)項“調整白酒稅率”規(guī)定如下: 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比例稅率統(tǒng)一為20%。定額稅率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從量定額稅的計量單位按實際銷售商品重量確定,
8,貼牌酒如何繳納增值稅
先算消費稅,消費稅屬于價內稅,成本+利潤+消費稅的基礎上算增值稅
買酒的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純消費的招待用酒,不能抵扣進項稅。買的東西用于非應稅項目,進項稅是要轉出的,直接進入成本就行了。 抵扣在國內一般意義上講即增值稅抵扣。增值稅抵扣:應交的稅費=銷項稅-進項稅。抵扣的項目允許其抵扣額在稅前的利潤中減掉。購置固定資產取得的專用發(fā)票上列明的進項稅額經過認證相符后,可以做為進項稅額抵扣銷項稅,指的是增值稅的計算(當然也可以取得運費、海關完稅憑證來抵扣款。而購買無形資產取得的專用發(fā)票也可以抵扣,但要注意以下幾點:納稅人銷售軟件產品并隨同銷售一并收取的軟件安裝費、維護費、培訓費等收入,應按照增值稅混合銷售的有關規(guī)定征收增值稅,并可享受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對軟件產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維護、技術服務費、培訓費等不征收增值稅 納稅人受托開發(fā)軟件產品,著作權屬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稅,著作權屬于委托方或屬于雙方共同擁有的不征收增值稅。
增值稅是通過開增稅發(fā)票繳納的,是一般納稅人交的。-財稅專家團
消費稅規(guī)定: 1。對于應稅消費品連同包裝銷售的,無論包裝是否單獨計價,也無論在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征收消費稅。 2。如果包裝物不作價隨同產品銷售,而是收取押金,且單獨核算又未過期,此項押金不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征稅,但是酒類產品生產企業(yè)銷售除黃酒和啤酒之外的酒類產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押金是否返還,會計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類產品銷售額中征收消費稅 3。委托加工是指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由受托方代墊輔助材料和收取加工費的行為。瓶子的主要材料并非由貴公司提供,不屬于委托加工。 增值稅: 如果要求經銷商提供瓶子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可以據(jù)此抵扣17%的進項稅 另外要注意 銷售白酒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時,其稅基也要包括包裝物的價格 規(guī)定同消費稅補充回答:需要注意白酒的貼牌問題,如果經銷商提供包裝瓶后,企業(yè)將自己的商標貼在包裝瓶上,那么該包裝瓶需計入銷售額中,征收消費稅和增值稅如果貼的不是自己企業(yè)的牌子,企業(yè)只是負責將酒灌入瓶中,那么企業(yè)實際只是在賣酒,包裝瓶不計入銷售額計算消費稅和增值稅
9,酒類消費稅問題
1、消費稅是在“國稅”交。2、這種情況,由B交納消費稅,因為酒水是由B生產的;A不用交消費稅。不同的酒有不同的計稅方法和消費稅稅率,你沒說是什么酒,沒法計算。A公司做購入處理:借:庫存商品[包括包裝物和酒水]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出售時:借:銀行存款貸:主營業(yè)務收入應交稅費結轉成本:借:主營業(yè)務成本貸:庫存商品
消費稅屬于中央級收入,由各級國家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管理。在生產環(huán)節(jié),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由生產者于銷售時納稅。其中自產自用的用于本企業(yè)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納稅。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扣代繳。如果受托方是個體經營者,委托方需在收回加工應稅消費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消費稅。也就是說消費稅肯定是由A公司繳納,但如果B公司是個體經營者,A公司就需要自行繳納消費稅,如果不是,B公司就要在向A公司交貨是代扣稅款并代為繳納。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托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組成計稅價格。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國家針對不同的酒類有不同的消費稅稅率。根據(jù)財稅(2001)84號《關于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規(guī)定,從2001年5月1日起,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進口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單位和個人,實行從量定額和從價定率相結合計算應納稅額的復合計稅辦法。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消費稅稅率相應調整為定額稅率的比例稅率。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定額稅率為每斤(500克)0.5元,比例稅率規(guī)定為:糧食白酒25%;薯類白酒為15%。此外,對外購或委托加工已稅酒和酒精生產的酒,其外購酒及酒精已納稅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繳稅款不再予以抵扣。計算應交消費稅時: 消費稅應納稅額=銷售額×稅率。借:主營業(yè)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交納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現(xiàn)金 公司的會計分錄大致如此,針對具體的的境況應具體分析。
基酒對于酒類行業(yè)來說只是半成品,但是稅法上對于半成品的投資轉讓也是視同為銷售的!酒類商品是屬于稅法上規(guī)定的消費稅的應稅項目的,稅法上說明,酒是酒精度數(shù)在1度以上的各種酒類飲料。很明顯基酒也是屬于酒類的范疇的,所以基酒在發(fā)生視同為銷售行為時是需要交納消費稅的!應該歸屬于其他酒類,消費稅稅率為10%!
10,購進用于生產的已稅白酒能否抵扣繳納的消費稅
不可以。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第五條、停止執(zhí)行外購或委托加工已稅酒和酒精生產的酒(包括以外購已稅白酒加漿降度,用外購已稅的不同品種的白酒勾兌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對外購已稅白酒進行調香、調味以及外購散裝白酒裝瓶出售等)外購酒及酒精已納稅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繳稅款準予抵扣政策。2001年5月1日以前購進的已稅酒及酒精,已納消費稅稅款沒有抵扣完的一律停止抵扣。因此,外購已稅白酒生產優(yōu)質白酒是不能抵扣已納的消費稅。 外購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費品繳納的消費稅準予扣除也是有一定條件的,必須用來生產應稅消費品,才能準予扣除。擴展資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當繳納消費稅的消費品(以下簡稱應稅消費品),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銷售數(shù)量;未分別核算銷售額、銷售數(shù)量,或者將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從高適用稅率。第四條 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于納稅人銷售時納稅。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納稅。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委托方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所納稅款準予按規(guī)定抵扣。進口的應稅消費品,于報關進口時納稅。第十四條 消費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jù)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參考資源來源: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
【問題】我公司是一家白酒生產企業(yè)。近期,我公司從外地白酒生產企業(yè)采購白酒(已繳納了消費稅),以此為原料生產高檔優(yōu)質白酒。但稅務部門認為購進用于生產的已稅白酒不能抵扣繳納的消費稅,是這樣嗎?哪些外購應稅消費品可以抵扣消費稅?【解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84號)第五條規(guī)定,外購或委托加工已稅酒和酒精生產的酒(包括以外購已稅白酒加漿降度,用外購已稅的不同品種的白酒勾兌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對外購已稅白酒進行調香、調味以及外購散裝白酒裝瓶出售等)外購酒及酒精已納稅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繳稅款不予抵扣消費稅。因此,外購已稅白酒生產優(yōu)質白酒是不能抵扣已納的消費稅。外購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費品繳納的消費稅準予扣除也是有一定條件的,必須用來生產應稅消費品,才能準予扣除,主要有以下幾項:外購已稅煙絲生產的卷煙;外購已稅化妝品生產的化妝品;外購已稅珠寶玉石生產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外購已稅鞭炮、焰火生產的鞭炮、焰火;外購已稅桿頭、桿身和握把為原料生產的高爾球桿;外購已稅木制一次性筷子為原料生產的一次性筷子等。
應該能吧,不確定。